各系、各部门:
为严格执行请假制度,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,根据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日常管理规定(试行)》文件要求,现重申如下: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事先请假制度,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,教职工应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系(部)领导,并经得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,事后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。如果教职工没有及时办理请假手续,人事处不予认定,逾期的时间按旷工处理。各系(部)在月度考勤中要严格把关,有发现未请假的缺勤人员及时向人事处反映。
人事处
2017-05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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