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各部门:
人事处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和学院工资调整的文件,现对上浮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、工龄工资和奖励性绩效预发工资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1、根据绍市人社发[2017]22号文件精神,对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16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,晋升1级薪级工资。
2、根据最新的岗级和档案工资,人事处对上浮岗位工资进行调整,并对2016年12月,2017年1-3月4个月上浮岗位工资的差额部分进行统一补差。
3、根据工龄调整的时间段,对工龄工资进行调整。
4、对2017年奖励性绩效预发工资进行调整。
以上工资调整后新标准将于4月份执行,并对差额部分在4月进行统一补扣。
人事处
2017-03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