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做好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教学、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,根据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》(绍学院元培〔2019〕189号)文件规定,现就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学历(学位)和非学历(学位)进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分院、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学科建设规划及师资队伍建设要求,结合师资队伍现状和教学及管理等工作需要,拟定本部门2023年度教职工学历(学位)和非学历(学位)进修计划。
二、申请学历(学位)和非学历(学位)进修的人员应填写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学历(学位)和非学历(学位)进修申请表》,学院中层干部外出培训进修及报考须经相关部门审批。
三、有关学历(学位)和非学历(学位)进修规定遵照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》(绍学院元培〔2019〕189号)文件规定执行。
四、以往年度已申请但未考取或批准的,本次需重新申请。
请各分院、各部门于10月14日前将2023年度教职工学历(学位)和非学历(学位)进修申请表及汇总表报人事处708办公室,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浙政钉上报。联系人:史青,联系电话:88345198/755198。